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近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清晰擘画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愿景,为广大青年带来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的浩荡东风。
仔细研读规划纲要不难发现,全文19篇65章195节,直接出现“青年”或“青少年”或“未成年人”关键词的就有14个章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等诸多章节,都与青年发展息息相关。尤其在青年关注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规划纲要更是拿出了不少硬招儿、实招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仅独立成章,而且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将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20项主要指标,并提出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住房保障内容大幅扩充,政策导向更加鲜明,不仅完善了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改革等公共服务,而且推出完善长租房政策、租购同权等新举措,及时回应青年“痛点”。同时,规划纲要与时俱进地把握时代脉搏,鲜明提出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灵活就业青年和新职业青年解决后顾之忧。
规划纲要第五十章第二节明确提出,“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青年发展规划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五年规划纲要中,2016年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制定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并对青年发展的诸多领域作出系统规划,充分体现了重视、支持青年发展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更不是局限于经济领域。”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青年发展规划写入“十四五”规划,正是坚持系统观念,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用制度优势防范化解青年发展领域重大风险挑战的题中应有之意。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推动下,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鲜明提出“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强调“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截至目前,省级青年发展规划全部出台,省、市、县三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普遍覆盖,青年发展规划的制度效能正在生成。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减,青年人口合理比例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一些敏锐的地方政府开始将青年人口比例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指标,广州、深圳、宁波、成都、淄博等城市纷纷提出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支持青年优先发展的政策举措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目标。又到谋划长远大计的“规划季”,各地加快推动青年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紧密衔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8个省级、27个地市级、121个县级“十四五”规划设立青年发展章节,7个省级规划对青年发展进行专门集中表述,4个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专门部署青年发展工作。我国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在青年发展领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